夕陽、新月與金星 (使用 Instagram 攝於 Tsuen Wan Riviera Park 荃灣海濱公園)
夕陽、新月與金星 (使用 Instagram 攝於 Tsuen Wan Riviera Park 荃灣海濱公園)
IFC (使用 Instagram 攝於 Apple Store)
很多鄉民說星星星的GS3不再強調硬件,把重點轉移動軟件去。那我要代GS1/GS2的用戶問一下:能否幫所有Galaxy系手機軟件升級,一起體驗星星星的「強大軟件」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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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新員工第一天收到的短文,Odin簡單譯一下:
There’s work and there’s your life’s work.
The kind of work that has your fingerprints all over it. The kind of work that you’d never compromise on. That you’d sacrifice a weekend for. You can do that kind of work at Apple. People don’t come here to play it safe. They come here to swim in the deep end.
They want their work to add up to something.
Something big. Something that couldn’t happen anywhere else.
Welcome to Apple.
有一種工作是工作,有一種工作是你的終生事業。
這是一份染滿你的汗水的工作,這是一份讓你永遠不妥協而犧牲周末的工作。你可以在蘋果做這種工作。大家不會來這裡追求穩妥和安全,而是來這裡追求更高的境界。
大家都希望自己的工作能有益於某種事物,某種很重要的事物,某種永遠不會發生於其它地方的事物。
歡迎來到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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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取錄員工後,給他們送來了一部ChromeBook之外,也送來了一篇短文,Odin簡單譯一下:
Woohoo! You’re officialy a new Googler-a Noogler, Nooglerdom is a land of infinite possiblities. We’ve got the resources to change the world, leadership who pushes you to think bigger, colorful bouncy balls, and tasty meals served daily.
I’ll be contacting you soon to go over the details and answer any questions you have.
This is the start of your epic journey at Google. We can’t wait for you to come help us do cool stuff that matters.
唷哦!你已經正式成為新的Google人!新Google人王國是個無限可能性的國度,我們擁有很多能改變世界的資源,也有會鼓勵你讓你想得更遠更大的領導層、更有七彩的波子和每天美味的美食。
我在未來將會與你聯絡,交待相關的細節、以及回答你提出的各種問題。
這是你在Google傳奇之旅的開始。我們已經急不及待,想你來幫我們做很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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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顯地蘋果的員工看來是要吃苦、而Google的員工就很快樂,事實上,Odin記得有這樣的小故事:
「蘋果的福利和額外津貼不多。公司裡提供咖啡,但需要付錢。有個健身房,也要花錢。蘋果還低價出售PB&J三明治,0.25美元一個。每年你可以以75%的價格買一台電腦,有3個八五折的優惠名額提供給朋友和家人。還有一個校園軟件商店,五折優惠。曾有人問過喬布斯關於這些沒甚麼意義的福利,喬布斯的回應是”我的工作就是讓你們手中的股票上漲,好讓你負擔得起這些。”」(註)
不過,也許蘋果其實想告訴你:
因為如果你為了可以帶狗上班而工作,而不是為了工作而工作﹣﹣或者說,是這份工作根本不能吸引你來工作,那麼,這種工作根本就不值得你付出、不值得你投入。
這種工作,我們叫它做:生計。
那種工作,我們叫它做:事業。
而事業,是不能吃的。
這也許就是那種「某種永遠不會發生於其它地方的事物」。
「你想賣一輩子甜水,還是和我一起改變世界?」
Google員工的力量之源,是快樂;
Apple員工的力量之源,是信念。
Android已经完全不受Google控制了
cnbeta連結: http://j.mp/KzAAnY
原來Odin笑談Android已經刊登了兩年。
當天這篇「萬言書」給我惹來不少麻煩,而事實上我由於不會編程的關係,所以文中亦犯了不少技術上的錯誤。不過在總體而言,我覺得我的部份想法是站得住腳的。
這兩年來,Android發展得極快,但是,版本分裂和兼容性的問題亦日益嚴重,而嘗試把Android「私有化」的公司亦愈來愈多﹣﹣當中的問題仍然是要歸因於開放手機同盟的「囚徒困境」。
「Forrester研究公司預測,2015年專有Android生態系統將超越Google自己的Android生態系統。」
「Betanews的記者Joe Wilcox認為…Nokia CEO Elop稱Symbian為”燃燒的平台”實在言過其實,這個稱號只有現在的Android平板電腦市場才擔當的起嘛。」
英文連結
中文譯本
http://www.36kr.com/p/106578.html
很多手機用戶目前很習慣App Store的生態,但其實喬布斯最初也是迷信WebApp是未來,所以iPhone第一代才不能安裝任何Apps。
但是,WebApps真的是未來嗎?不如這樣說:WebApp是未來趨勢這種說法,只是那種「一次編碼、到處通行」式的幻想。
開發者的需要,不等於用戶的需要;用戶的需要,不等於開發者做得到。
以往WebApp發展不佳,很大程度是因為電腦處理能力不足的結果;好了,到今天電腦處理能力強了,開始有WebApp的出現,但結果是智能手機的出現,反而又導致到行動系統處理能力又再不足,再度抑制了WebApp;好吧,行動系統已經進入了四核心階段,夠快了吧?但是,電池又不孚應用啊。
未來的又如何呢?
好吧,假設手機夠快、電池夠用啊,但資源有限、欲望無望啊。當電池續航力改進了,第一個得益的會是WebApp嗎?要知道以目前軟/硬件市場競爭的激烈程度,大家都在鬥硬件、鬥畫面,續航力的每一分改進,不是用於甚麼Retina Display之上(看看new iPad吧),也用於新功能之上(看看android的多工系統吧),更用於甚麼新的華麗畫面之上(看看Infinity Blade吧),大家都在鬥鬥鬥,有多少人管你媽的「一次編碼、到處通行」?大家還不是把硬件操操操,操到極點嗎?
如果真的要等到WebApp能勝過Local App,就只有一種情況:Remote Desktop式的雲計算變得普及化,Thin Client把絕大部份計算工作都交由雲端處理,而不是像Google那堆「偽」WebApp,在雲端的只是代碼,繁重的運算工作仍然要由Thin Client的瀏覽器處理--否則,是啊處理器快了,但我們對WebApp的要求一樣多了,我們要求更多的功能、更華麗的介面,結果Thin Client永遠都是Thin Client,WebApp始終是畫餅一個。
Made with Paper
很多人都以為HTC、Motorola、Sony和LG的慘況,都是蘋果那部「沒有驚喜」的iPhone 4S害的,也有不少人以為三星的冒起給蘋果帶來不少的壓力。
好吧,Odin又來再談「三星、Motorola、HTC的恩怨情仇」。
我們看看以下的圖片:

媒體看到這張圖表,都只會第一時間看看是蘋果勝還是三星勝,當然,大家來到找Odin,Odin自然不會給大家看這種人云亦云的東西。
Odin看的是甚麼?是三星在2011年10月17日宣稱Galaxy系列已賣出3000萬部的事。(註)
那代表甚麼?好吧,我們假設這3000萬都是智能手機(連Galaxy Tab也算進了),都是2011年賣的,三星的Galaxy系(Odin不知道當中有沒有包括Galaxy Ace等等這種中端手機、或是Galaxy Player這種不是手機的物體),我全部當它是高端,都把它都拉扯到2011年第四季吧…
如果還不滿意,Odin又用另一個計法吧,三星宣佈Galaxy SII在5個月內出貨1000萬部(註),Odin把去年的Galaxy S和Nexus S都打進Galaxy SII裡,就假設Galaxy SII賣了一整年吧,又假設它的銷量像iPhone一樣硬朗,全年都不會下跌,也不會被Galaxy Note和Galaxy Nexus搶生意吧,即Galaxy SII每月平均出貨200萬部,一年出貨2400萬部;而Samsung在年尾宣佈Galaxy Note兩個月內出貨量達200萬部(註),給一整季四個月吧,400萬部吧,假設Galaxy Nexus與Galaxy Note差不多好賣吧,又假設三星把Galaxy Nexus都計入銷量吧,大約兩者加起來兩個月約出貨600萬部吧,即三星所有最高端手機的合計出貨量,太約為3000萬部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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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三星在2011年賣的手機,最少有6700萬都是中低端的Anycall系智能手機,佔三星手機全線接近7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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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in不知道去年三星賣了多少部高端手機,但我們又假設三星的高端手機也大爆發吧,去年賣得手機假設它是20%;去年三星賣了2390萬部手機,80%都是中低端,即1912萬,而今年最少是6740萬,即使說:
三星在2011年的中低端手機增長達到3.38倍﹣﹣而且,這是保守估計。
蘋果如何呢?蘋果沒有公佈iPhone 3GS、iPhone 4和iPhone 4S的銷售數據細節,但根據調查指:iPhone 4S佔十月的iPhone銷售額的89%(註),好吧,新機推出總有利多,我們又保守一點去計算,一般也會是70%吧,蘋果的高端手機比重最少達七成,而三星的低端手機市場比重最少達七成,雖然三星的高端手機佔整體生意額三成,已經是很不錯,3000萬部高端手機,已經比去年的總出貨量還要多…
但與蘋果相比,真的有可比性嗎?
三星如何搶掉蘋果的市場嗎?
搶,是有搶的,不過不是蘋果,而是Motorola和H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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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照這個說法,HTC的高端市場所佔比重,理應比三星更低,HTC理應賣更多的中、低端手機。
Odin沒有做過統計,但我相信2010年HTC最好賣的智能手機當中,用ARM11的Legend應該在頭五甲,而Motorola呢?用ARM11的三防手機Defy也應該排名不低.
但是,三星在2011年賣了超過6000萬台中低端手機,低端手機增長達338%,6000萬以上的中低端!比HTC和Motorola兩者的高中低端手機一古腦兒加起來還要多出不少(兩者全部合計都是5000萬部左右)。
那…HTC和Motorola還賣甚麼中低端手機?不如回鄉下拾牛屎來吃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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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謹記:三星在2011年第三季售出最多2800萬部智能手機,但在2011年第四季售出3640萬部智能手機,對,單是第四季的出貨量就佔了37%,即超過1/3,而2011年其餘三季僅佔63%,即每季出貨約21%左右﹣﹣換言之,三星在第四季出貨量比去季出貨量多0.3倍,比每季平均出貨量比0.76倍!
2011年第四季,三星推出一部兩個月賣100萬部、但又不敢在美國開售的高端手機Galaxy Note,而同時發售的Galaxy Nexus一來不算很好銷量,二來也不知道三星是否算進自己的銷量裡,三來這兩部手機還是會與Galaxy S II這部也是「高端」的手機火星撞地球,互相搶食…如是者,三星在2011年第四季那3650萬部手機是甚麼來的?
剛好,2011年第四季,也是蘋果iPhone 4S遇神殺神、遇佛殺佛,在美國吃掉at&t銷量的80%以上(註),也吃掉了傳統Android手機重鎮Verizon的銷量54%(註),出貨3704萬部,當中高端的iPhone 4S佔了接近九成,高端市場都幾乎被蘋果一人獨佔,如是者,三星在2011年第四季那3650萬部手機是甚麼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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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好,HTC在第三季的財報還創新高(註),但踏入第四季就掛掉了…
剛好,HTC和Motorola在第四季就傳聞打算不再搞機海戰術…(註)
這就是:「三星、Motorola、HTC的恩怨情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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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為甚麼三星在第四季的出貨量突然「暴增」,也許是為了聖誕黃金檔期?
也許…Odin不亂猜了,大家自己不妨「胡亂猜猜」看。
以下內容我先是在社交網站發表,所以內容都是很零碎,請各位忍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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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C 營收瘋狂增長不再,利潤跌很大 … http://t.co/FTuuhvVx ,鄉民的評價才精彩…嘿,甚麼三星的大屏比HTC有創意呀(每次我聽見有人說Galaxy Note很創新時,我就忍不住想:他媽的當天是誰說iPad是放大了的iPhone,一點新意也沒有…)、AMOLED比SLCD好呀、HTC的機海戰術是垃圾呀,三星的硬件好呀,HTC畫面定制得太過份呀、HTC騙人呀之類。
三星不是第一個出大屏手機,三星也不是沒有機海,三星的手機也沒有快別人很多,三星也不是沒有定制介面,HTC呢?
現在不光是HTC的錯誤決策問題,有留開新聞的人也知道:本季Motorola的業績也很差。很多台灣朋友恨鐵不成鋼,把三星 VS HTC直接打成是HTC不爭氣。我不否認HTC的確有點不爭氣,但我們必須把目前同時放在Motorola身上,你可以說HTC沒有AMOLED,也沒有超薄機身,但Motorola呢?也許Motorola用的TI系處理器沒有Mali 400加持,但它的手機也有很出色的造工,Droid Razr比Galaxy S2更薄,它的AMOLED也不遜於Super AMOLED,更重要的是:它已被Google買下…
Motorola的智能手機去年Q4賣490萬,本年Q1賣410萬,Q2賣440萬,Q3 480萬,Q4 530萬。數字上看,Motorola並不算太差,也有溫和升幅,但去年分析預期Q4應有560台,而且更重要的是:這是聖誕旺季。
好吧,然後是:Samsung的聲勢。先不要考慮鄉民的想法(鄉民都是硬件狂徒):為甚麼電訊商會減少入HTC的貨呢?可能原因有2:1. 上一季HTC出貨量大,但實際銷量不好;2. 三星給予電訊商的條件比HTC好。今天我才經過香港電訊商Smatone的店子,那邊高高掛著的是iPhone 4S的宣傳單張,第二大的是Samsung Galaxy Note,蘋果和三星的廣告每天疲勞轟炸,但Moto和HTC呢?我對上一次見到HTC的電視廣告是Desire和Wildfire,而Motorola更是Defy,Flyer和Xoom就甭提了。而一眾大Blogger收了多少廣告費,做了多少置入式傳銷更不要提﹣﹣最少,Gizmodo和Laptopmag那個十分吃RAM的Galaxy S廣告擺放了接近一個月,讓我在一個月之內不敢開著我的Netbook進站XD。
大家再不妨回想一下,當Xoom吃屎的時候,Motorola在做甚麼?而Galaxy Tab 7”吃屎的時候,三星在做甚麼?2010年Galaxy Tab 7”給Odin印象最深的一幕是甚麼?是我去買iPhone 4給我家女皇時,電訊商的業務員不斷向我推銷Galaxy Tab!但是,Xoom有嗎?為甚麼它不這樣做?推友@chronofung就曾經這樣說:我也只是聽賣電視的朋友說的,韓國廠商給Sales的佣金比其他廠高出很多,所以Sales都只會叫人買韓國機。
我在「平板價格戰假說(上)」(註)就曾經說過一個概念:為甚麼Android平板不好賣?是因為價格太低,沒有太多佣金空間,刺激給業務員去推銷;我也在年頭曾說:「平板市場很兇險啊。我怕Moto會在Xoom一役把先前追回的都倒出來。以Moto目前的盈利能力,它根本就不宜做第一個出來吃螃蟹的實驗品。」 http://t.co/rHOJhvQY,結果,Moto真的在這一役把先前吃飽的都反吐出來。
這是財力的分別!Motorola根本就沒有如此充足的現金去推廣,也只能用獨家推銷的方式吸引Verizon推它的機器,但其它國家呢?Sorry。我不敢說HTC及Motorola和三星的硬件沒差別,但差別真的可以在沒跑分的情況下分辨出來嗎?如果說硬件最後有明顯差別,就是三星最後沒有肯供應AMOLED給HTC這回事。三星有足夠的財力去買Mali 400的授權,但HTC只能被Qualcomm的套餐優惠吃著,三星有錢,一句不賣AMOLED給HTC就不賣,又誰可憐過HTC?
這不是家家酒,而是戰爭。我經常都在說:大家都是在坊間採購硬件來組裝,原理上你有的硬件,我不可能沒有。但是,就硬是有些人真的沒有﹣﹣那是它們不想買,還是它們買不來,甚至是它們買不起?看看Nokia Lumia﹣﹣為甚麼它的宣傳攻勢如此巨大?為甚麼它有AMOLED?為甚麼它要用WP7?
那是錢!錢!錢!
如果有看過這篇,大家應該還記得蘋果是如何利用現金優勢,去達至更低的經營成本: http://www.ifanr.com/67267:
蘋果透過大量的現金流去確保最先進和最廉價的零部件,所以它有最好的觸控部件和最強的PowerVR SGX543,三星呢?它只是把蘋果的成功複製一次,所以它有Super AMOLED和Mali 400。
為甚麼三星能有這樣的能力呢?第一,我們不能否認三星真的是取得了整個韓國的支持。要知道三星被譽為「三星共和國」,它的地位不是LG和HYUNDAI可以相提並論。在韓國,人才的唯一出路就是去三星,三星亦因如此,所以它能放膽培訓人才而不怕被挖角(看看Google是怎樣被Facebook挖角?);資金的唯一出路也是三星,銀行如果有大額資金要借出,最好及唯一的客戶也是三星。不要怪任何人,這就是韓國人:還記得Galaxy Player嗎?這一台出街幾乎不可能見到的東西,在韓國可以在十天內賣20000台!更加不要忘記的是:先前有調查指:開發最多Android Apps的國家是誰?是韓國。
當然,完全把問題歸因於韓國的重商主義也不完全正確的(我是Laissez-Faire的死忠):要知道三星不是一開始就爆發的﹣﹣要知道當年三星的第一代Galaxy也是坨屎。三星正式爆發的那一台機,叫Galaxy S,那台機在2010年六月推出,但在第3季才大爆發。為甚麼三星要在2010年第三季才爆發?
那是iPad與iPhone 4。2010年,iPad賣了一千萬台,iPhone 4賣了四千萬台,大部份主要零部件都是來自三星,假設三星在每部iDevice得到2美元純利,光是這裡就足以讓它取得過億美元的純利,還可以順道為生產iDevice而擴充了高技術生產線,融資又因為訂單關係變得更容易﹣﹣這就等於蘋果變相資助三星去對付Motorola和HTC。對,基本上,蘋果賣得愈火,三星的聲勢亦會愈強:因為蘋果愈好賣,三星就賺得更多錢﹣﹣忘了去年蘋果不是給了三星了數十億去確保供貨量嗎?
故此,我們會很難了解為甚麼蘋果和三星大賣、Motorola和HTC吃屎的原因嗎?一切都是錢啊。簡單來說,如果去年沒有Nvidia亂入的話,上半年其它廠商根本就連還擊之力也沒有,直到Qualcomm和TI研發出新一代雙核處理器之前,你覺得三星會賣Exynos給HTC和Motorola嗎?
難道HTC真的不想用更快、更好的處理器嗎?難道HTC真的不想賣得更便宜嗎?
不是它不想,而是它不能。
Odin再強調一次:我不是甚麼法律專家,所以我的論點很可能是錯的…如有錯漏,敬請更正。
坊間嚴重高估了HTC所受到的損害,也嚴重低估蘋果所帶來的威脅,所以又出來亂噴一下
首先對於HTC方面,損害真的很大嗎?不是。第一,據各方面的資料顯示,HTC要迴避這個專利並不困難;第二,禁售期將於下年4月開始,避過了最重要的聖誕黃金檔期;第三,禁售的機種只限於像Touch Diamond、HTC G1等舊型號。
所以,這次敗訴對HTC其實沒有造成甚麼實際損失。但這是否代表蘋果徒勞無功呢?不是。
首先,蘋果這次用的那一堆專利都是陳年舊貨:告進了的647專利是1996年的(註),而另一個較重要的263專利是1994年的(註),我們必須留意專利有效期為20年,對,即使告進了,禁售令也只能維持三、五年(647專利將於2016年失效,而263專利將於2014年失效),這種官司一打要打一兩年,打完後可能都沒有用了,就算真的能勝出,它根本不足以保護蘋果。
那為甚麼蘋果要打這場官司?簡單來說,蘋果打這場官司,短期目標的確是禁售,但真正目的是:禁售的「案例」。
要知道蘋果真正的專利殺著不是甚麼647和263這些陳年舊貨,而是讓廠商聞風喪膽的多點觸控手勢和滑動解鎖,這些專利不但很新,而且很難迴避。但是,為甚麼蘋果不老早放大絕?這是因為美國法院一向不傾向判禁售令,如果蘋果過早祭出這兩條專利,但美國法院不頒禁售令的話,那蘋果就平白失去了這兩條殺著。所以,蘋果反而先拿一些陳年舊貨出來試試水溫,看看法院會否頒下禁售令。如果失敗的話,蘋果還有一大堆這種無關痛癢的小專利可以跟你慢慢玩…
如果成功的話呢?
美國是普通法國家,法院會根據案例來判案,當這件蘋果專利案件真的能讓HTC禁售的話,這將會成為日後「多點觸控手勢」和「滑動解鎖」專利的參考案例,屆時蘋果要真正要透過禁售去阻止對手用「多點觸控手勢」和「滑動解鎖」,相對就會較容易--所以,蘋果對HTC的專利威脅不但沒有解除,反而是變嚴重了--試想想HTC如果沒有多點觸控的話會如何?
所以Florian Mueller在Blog裡最後說了一句:
There’s a learning curve involved with anything, and patents need to be battle-tested. Chances are that Apple’s lawsuits will become more effective. (註)
Sometimes people like a product because they truly like it. Sometimes people like a product simply because they blindly hate its opponent. It’s so sad.
以後Plurk/Twitter將會是主力用來碎唸唸的地方,較長氣而即興的的廢話都會噴在Facebook上,以免污染大家的河道,大家掂量著加入吧。我會把兩個blog的內容都加入到這裡的。
http://www.facebook.com/odinblog
先聲明:Odin不是甚麼專利、甚麼法律專家,以下內容都從網上歸納出來,亦沒有把歐美兩地法律差異都分別出來,所以絕對有錯誤的可能,如果你信了,請自求多福,當然如果你想找碴,亦敬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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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蘋果被描繪為告人魔王、專利蟑螂,好像經常發起訴訟戰,事實又如何?
事實是:蘋果的專利庫根本就不及IBM、微軟、Motorola和三星等老牌公司,而且,論告人的頻密程度,更是遠遠不及後者。Motorola和三星老早就告遍了不少公司,對,我保證數量一定遠比蘋果為多,而且,大小通吃。
但為甚麼大家只記著﹣﹣蘋果﹣﹣是專利蟑螂?
第一,因為蘋果太出名了,人怕出名豬怕肥;
第二,因為蘋果與Android敵對,所以給Android擁躉圍攻;
第三,因為…蘋果每次出手,都只想置人於死地﹣﹣不是要錢,是要命。
Odin強調:
—-各大小廠商都聞他媽的蘋果色變,不是因為說蘋果就一定會贏,或者很可能贏這場官司,而是:
***它們輸不起***
對不起,Odin不是說甚麼創意不創意的問題﹣﹣你知我對這個從來都不太感冒。
是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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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的東西都是很酷的東西,設計這些酷東西的都很一群很酷的人;蘋果的核心價值是Think Different,所以設計這些東西的人都是一群桀傲不馴的人﹣﹣最少,喬布斯自己就是這樣的人。如何駕馭這一群天才,是蘋果在管理上的大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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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喬布斯本身就是一個很不易相處的人,他容易動怒、喜怒無常、驕傲自大、佔有欲強;如果換了是第二個擁有這種脾性的人去當CEO,人才老早就被氣得走光,權力鬥爭必然接連爆發,他本人也會老早就給董事局踢到大西洋;但是喬布斯是蘋果的創始人,是集合魔性與魅力於一身的蘋果教主,甚麼事情,他說了算數,在蘋果之內沒有人能反對他,也沒有人敢反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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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 Cook是否能駕馭這一群桀傲不馴的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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