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20th, 2011

蘋果與HTC的專利官司

Odin再強調一次:我不是甚麼法律專家,所以我的論點很可能是錯的…如有錯漏,敬請更正。

坊間嚴重高估了HTC所受到的損害,也嚴重低估蘋果所帶來的威脅,所以又出來亂噴一下

首先對於HTC方面,損害真的很大嗎?不是。第一,據各方面的資料顯示,HTC要迴避這個專利並不困難;第二,禁售期將於下年4月開始,避過了最重要的聖誕黃金檔期;第三,禁售的機種只限於像Touch Diamond、HTC G1等舊型號。

所以,這次敗訴對HTC其實沒有造成甚麼實際損失。但這是否代表蘋果徒勞無功呢?不是。

首先,蘋果這次用的那一堆專利都是陳年舊貨:告進了的647專利是1996年的(註),而另一個較重要的263專利是1994年的(註),我們必須留意專利有效期為20年,對,即使告進了,禁售令也只能維持三、五年(647專利將於2016年失效,而263專利將於2014年失效),這種官司一打要打一兩年,打完後可能都沒有用了,就算真的能勝出,它根本不足以保護蘋果。

那為甚麼蘋果要打這場官司?簡單來說,蘋果打這場官司,短期目標的確是禁售,但真正目的是:禁售的「案例」。

要知道蘋果真正的專利殺著不是甚麼647和263這些陳年舊貨,而是讓廠商聞風喪膽的多點觸控手勢和滑動解鎖,這些專利不但很新,而且很難迴避。但是,為甚麼蘋果不老早放大絕?這是因為美國法院一向不傾向判禁售令,如果蘋果過早祭出這兩條專利,但美國法院不頒禁售令的話,那蘋果就平白失去了這兩條殺著。所以,蘋果反而先拿一些陳年舊貨出來試試水溫,看看法院會否頒下禁售令。如果失敗的話,蘋果還有一大堆這種無關痛癢的小專利可以跟你慢慢玩…

如果成功的話呢?

美國是普通法國家,法院會根據案例來判案,當這件蘋果專利案件真的能讓HTC禁售的話,這將會成為日後「多點觸控手勢」和「滑動解鎖」專利的參考案例,屆時蘋果要真正要透過禁售去阻止對手用「多點觸控手勢」和「滑動解鎖」,相對就會較容易--所以,蘋果對HTC的專利威脅不但沒有解除,反而是變嚴重了--試想想HTC如果沒有多點觸控的話會如何?

所以Florian Mueller在Blog裡最後說了一句:

There’s a learning curve involved with anything, and patents need to be battle-tested. Chances are that Apple’s lawsuits will become more effective. (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