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與台北市政府大戰
關於Google與台北政府爭執一事,由於本人對台灣情況不了解,故此有個敏感問題想向各位台灣朋友提問。如果大家覺得問題有所冒犯,本人願意道歉及把問題刪掉。
不少朋友都覺得台北市的”七日鑑賞期”制度不合理,但各位當中也有的是iOS的Developer,如果大家能否接受最初的iOS的30日退款?不少朋友都覺得台北市的”七日鑑賞期”制度不合理,但各位當中也有的是iOS的Developer,如果大家能否接受最初的iOS的30日退款?
其實台北市政府要求Android的7天退費機制,是美國式的”無條件退款”(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拒絕退款),還是”有條件退款”(可酌情拒絕退款)?而部份網友的觀點看,Android Market的問題是「沒有客服」,所以不會審核、也不能審核任何退款申請,故此索性來個「無條件退款」…
大家在氣憤的同時應值得深思一下iOS與Android退款機制的不同:iOS的30天是有條件退款,蘋果會根據實際情況和消費者退款紀錄批準/拒絕退款;但Android的退款按鈕是無條件退款,Google和Developer是不能拒絕退款申請的。但是,我們買了一個Malware,未必就在十五分鐘內發現它偷個資或偷吃流量,屆時我們找誰去哭?
所以七天無條件退款也許過份,但七天的申訴機制還是合理的。
Google VS Taipei其實就是一場鬧劇… 台北市政府沒有清楚定義他們要求的”退款機制”是甚麼,而Google好像也不願意搞個像樣的”有條件退款”申訴機制,簡單來說,大家都在一刀切地把概念攪混。
(更新:android Market原理上也有有條件退款機制,用戶可以直接向開發者要求退款,開發者同意後就會向Google處理有關退款手續--當然,Google不會負責任何關於退款與否的爭執了)
最後再強調:這問題是出於一個連甚麼狗屁多少日退款保證法例也沒有的香港人那兒提出,如有冒犯,本人願意把問題刪掉並向大家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