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11th, 2011

iDevice潮流

法國大哲學家德希亞在九十年代老早就指今天的資本主義社會,買的都是符號價值,甚麼實用性老早就見馬克思。但也因為如此,仍然有人以「實用」、「理性」、「不隨俗」而自居。Think Different?都是騙小孩的玩意而已…

事物的價值,究竟是取決於我們的價值觀?還是別人的價值觀?一件事物是否值得,是取決個人的需要?(留意,炫耀也是一種需要)還是別人為產品附加的價值(甚麼功能、性能、甚至是多元、開放等等的倫理觀念)?這兩方面根本就很難區分,因為用布希亞的觀點,我們買的都是商家製造的符號…

有趣的是,Apple出了個iPad,廉宜得連山寨都說「斷同行的米路」,但仍然被不少人當作是炫富的玩意;反而那些貴得要死的甚麼四核六核電腦、甚麼SLI顯示卡,還有那些ED超長鏡頭之類,就是實用之選—即使電腦可能的最大作用還是上網、也只會把DSLR當作傻瓜機… 買iPhone,買的也許是蘋果炮製的潮流符號;同樣地,買1 GB Ram手機,也可以是為了買電腦業炮製的「性能」標籤。Geek為了跑多一點分而買新Gadget,與旺角死靚妹買iPhone扮潮的分別是甚麼?他們與不買Gadget,故作清高的朋友的分別是甚麼?

Derrida的延異理念就反映這一點:老是說買Gadget是消費主義的人,心底裡的Gadget其實一直存在(不明白的人,可以想想為甚麼莊子說有的概念是從無建立的)。你買你的的破手機,都只是一個符號而已,分別只是符號的不同。最少,如果不買Gadget,請不要老是把自己用破手機這一點拿出來強調。

  • 簡言之,為了「型」、「潮」而買Apple產品是一種值得嘲笑的罪惡嗎?
  • 我們買衣服只是為了取暖?吃飯只是為了飽肚?
  • 那為甚麼買Gadget就一定要「實用」?否則就是蠢蛋?

說穿了,在近二十年來,電腦業聯盟一直都想告訴你甚麼是實用:更快的處理器,更多的記憶體 ,更新穎的功能,為的是想你買更新、更貴的產品,故此,今天的電腦業就是這樣發展出來,結果Netbook的出現,把這個定義遊戲都給搞渾了。好了,蘋果在做甚麼呢?它是嘗試重新定義甚麼是實用,當然,為的也是錢… 不過,這只是由一個Paradigm轉到另一個Paradigm而已…

所以我嚴正聲明:我喜歡Apple絕不是因為它好用還是甚麼的,我喜歡蘋果只是因為它好看。我沒有責任去附和甚麼好用、易用或甚麼的理念。如果大家看得不爽,請unfollow。但是,我敢保證我用iPad的時間,一定比那些手上拿著四、五部Gadget的Geek要多。

產品實用不實用,不在於我們懂不懂怎用、或是我們對它知道多少,在於我們願不願意去用。

一鳥在手,勝於百鳥在林。對,你可以用你的Gadget發射火箭,但你手上有太多Gadget,最後也不去用;我只用來射射憤怒鳥、上上網、打打電話,但我會去用。這樣說,甚麼產品才是實用呢?

因為「實用」買Gadget的人,真的會比因為「潮流」買iDevice的人精明、高尚嗎?